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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区推动商贸零售业转型发展扶持政策

发布日期:2019-11-04来源: 合肥尊龙凯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者:合肥尊龙凯时科技阅读次数:字体:[  ]背景颜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商贸零售业创新转型相关意见,加快庐阳区商业业态更新、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商品消费高质量发展,打造区域性商贸中心和时尚购物高地,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设立“庐阳区商贸零售业转型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区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第三条 本政策重点支持注册地、税务、统计登记地均在庐阳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商贸零售业企业或机构。

第二章  扶持措施

第四条 鼓励商贸头部企业经营贡献。世界500强商贸企业、国内商贸行业100强、新零售及电商领域独角兽企业在庐阳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区域总部或功能总部,自该项目首次产生零售额起,按其连续12个月零售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经营贡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五条 鼓励商贸企业做大做强。对年零售额总量居全区前10名且增速高于全区社消零平均增速的企业,根据其零售额总量分别给予10万元(零售额总量超8亿元)、20万元(零售额总量超15亿元)、40万元(零售额总量超20亿元)奖励。对年零售额总量超亿元,增速居全区前10名且高于去年同期的企业,根据其零售额增速分别给予5万元(增速超40%)、10万元(增速超60%)、20万元(增速超100%)奖励。同一企业按照就高原则,不同时享受零售额总量和增速奖励。

第六条 鼓励商贸企业打造网络销售平台。对当年线上销售收入首次达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零售型电子商务企业,且增速达全区社消零平均水平,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 鼓励打造精品街巷。对符合区政府商业发展要求和总体规划,且列入区政府年度精品街巷打造计划的街巷,经商户申报,由区商旅局对街巷内商户的店面改造、环境优化、业态提升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按照其改造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0元—500元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街巷按照商户申报改造方案择优奖励,对同一街巷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八条 鼓励引进国际一线品牌。对成功引进国际一线品牌开设专卖店并签订三年以上入驻协议的运营方,每引进一个一线品牌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九条 实施首店引进计划。对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特色品牌、口碑品牌在庐阳区开设“全国首店”、“安徽首店”、“合肥首店”的运营方,每引进一个品牌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条 鼓励挖掘培育本土老字号品牌。对当年评选为 “庐阳老字号”品牌的企业(个体户),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第十一条 鼓励老字号企业集聚发展。“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庐阳老字号”企业在庐阳区新设立 20平方米以上门店,且纳入庐阳区社消零限上统计,每新增一家门店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为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开展品牌推广活动,区城管委等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对接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做好节假日期间全区重点商业活动审批许可的服务工作,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正确引导活动开展,积极营造良好商业氛围。

第十三条 企业同一项目既符合本政策又同时符合区级其它政策的,原则上按照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奖励资金各企业可用于运营管理团队奖励。

第十四条 对于特别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企业和项目,原则上不重复享受本政策。

第十五条 政策兑现期间由企业向区商旅局提交审查材料,经区商旅局初审后,报区政府批准,兑现奖励资金。

第十六条 本政策由区商旅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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